5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,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,违反清算管理规定,受到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9.801983万元,并处174万元罚款。
流产药微信 应某龙(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)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负有责任,受到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。
流产药微信 张某(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)对该行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负有责任,被罚款5万元。
序号
流产药微信当事人名称
流产药微信(姓名、职务)
流产药微信行政处罚
流产药微信决定书文号
违法行为类型
流产药微信行政处罚
内容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
流产药微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
流产药微信公示期限
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
备注
1
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浙银罚决字〔2025〕34号
流产药微信1.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
2.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。
流产药微信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9.801983万元,并处174万元罚款
流产药微信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
2025年5月13日
流产药微信三年
2
流产药微信应某龙(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)
浙银罚决字〔2025〕35号
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流产药微信违反账户管理规定。
流产药微信警告,处6万元罚款
流产药微信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
流产药微信2025年5月13日
流产药微信三年
3
流产药微信张某(时任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)
浙银罚决字〔2025〕36号
对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流产药微信违反清算管理规定。
处5万元罚款
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
2025年5月13日
流产药微信三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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